不被受理的家装投诉有哪些?

时间:2020-12-21 点击:289次
在装修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装修的纠纷,在和装修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主往往会选择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投诉。但是有些情况,有些装修投诉是不会被受理的,下面上海二手房翻新旧房改造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明确规定的11类不受理的装修投诉:
1.消费者与家装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而引起装饰纠纷的;
2.提供不出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的;
3.提供不出家装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
4.家装工程的价格,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而又对合同价格提出异议进行投诉的;
5.超过家装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担违约责任的;
6.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7.已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
9.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或处理的;
11.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消费者在选择装修队伍的时候,一定要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同时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过程中都可能因为疏忽或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自己将来无法顺利维权,这种情况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各个条款一定要看清楚再去签订。